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对县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对县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南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于2017年3月20日向沅陵县政府采购中心下发了《关于对县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沅财购〔2017〕48号),并于2016年 3 月27日对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现场综合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2016年,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做到了依法依规采购,科学制定采购文件,规范代理采购工作,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得到了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的好评。全年共执行政府采购项目111项,采购预算金额7301.3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991.64万元,为财政节资309.67万元,节资率4.2%。其中公开招标采购11项,竞争性谈判采购65项,竞争性磋商9次项,单一来源采购12项。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和考核发现了一些不足:
1、在岗及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2、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3、采购文件编制有待加强。
4、对评标现场没有按要求全程摄像和录音。
三、考核结果
经过认真考评,2016年度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工作考核得分为86分,等级为良好。
四、整改建议
1、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其中专业人员应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0%以上。
2、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3、提高采购文件的编制能力。
4、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软、硬件两个方面的建设,切实提高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水平和能力。
沅陵县财政局
2017年3月29日
相关信息
-
没有关键字相关信息!
上一篇: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因公出差长沙定点住…[ 12-16 ]
下一篇:沅陵县超速卡口取证系统工程竞争性谈判谈判成交公告[ 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