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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对县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9日 浏览次数:11,386 【字体:

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对县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南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于2017年3月20日向沅陵县政府采购中心下发了《关于对县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沅财购〔2017〕48号),并于2016年 3 月27日对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现场综合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2016年,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做到了依法依规采购,科学制定采购文件,规范代理采购工作,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得到了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的好评。全年共执行政府采购项目111项,采购预算金额7301.3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991.64万元,为财政节资309.67万元,节资率4.2%。其中公开招标采购11项,竞争性谈判采购65项,竞争性磋商9次项,单一来源采购12项。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和考核发现了一些不足:

1、在岗及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2、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3、采购文件编制有待加强。

4、对评标现场没有按要求全程摄像和录音。

三、考核结果

经过认真考评,2016年度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工作考核得分为86分,等级为良好。

四、整改建议

1、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其中专业人员应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0%以上。

2、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3、提高采购文件的编制能力。

4、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软、硬件两个方面的建设,切实提高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水平和能力。

沅陵县财政局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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