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及职责
各站办所职责及成员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主要职责
(1)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联工委、人民武装部等部门的日常工作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2)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综合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3)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群团等工作;(4)负责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工作;(5)农经统计报表、节能报表等的编报工作。
2.成员及分工
田双喜:党政办主任、团委书记,主持党政办、团委全面工作,联系浪潮村;
李严瑾:办公室副主任、司法专干,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宣传报道、文字材料的起草;
徐长杰:办公室秘书、组织干事,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工作,协助综治办做好“三联七到户”及综治包保工作,兼任张家山村党建指导员;
杨华华:办公工作人员,负责统计、经管、扶贫等工作:
张 敏:大学生村官、借用办公室任秘书,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室电话:0745-4481376
(二)财政所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2)负责各项政策性补贴的发放及其使用情况的监督;(3)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执行乡镇财政预算;(4)负责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5)负责乡镇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6)负责村级各类资金的监督;(7)受有关部门委托协税。
2.成员及分工
李必旺:工会主席、财政所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负责工会、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全面工作,兼任黄秧坪居委会党建指导员;
赵顺飞:副所长、金融服务改革办公室副主任、项目资金专管员,负责落实涉农服务、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财政支农政策宣传,镇金融办等工作;
万贤清:记账会计,负责财政所内务、档案管理、公共财产管理等工作;
周亚君:妇联主席、录入会计、信息操作员、金融专干,负责资金安全、印鉴管理、妇联等工作;
瞿 进:镇政府报账员、综合业务员,同时指导村级报账员搞好村账镇代理,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协助政府采购工作;
张德军:票据管理员,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票据管理,涉农服务,落实“一卡通”补折相关手续等,兼任高砌头村党建指导员;
徐云常:农业保险专干,负责全镇农业保险工作,协助落实“一事一议”相关工作;
李燕青:工作人员,兼任袁耳坪村党建指导员、党支部第一书记。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
1.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管理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2)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3)指导村级计划生育工作;(4)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5)负责宣传普及和推广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技术和方法;(6)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孕(环)监测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2.成员及分工
鲁 俊:计生办副主任,负责计生办全面工作;
李爱国:法制专干,负责法制及宣传工作;
蒋次文:计生专职副会长,负责生协会工作;
谢香珍:计生助理;
孙瑞国:计生助理,兼任桐木岭居委会党建指导员;
李同马:计生助理;
刘宏召:计生助理。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主要职责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2)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工作;(3)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4)负责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工作。
2.成员及分工
向 阳:综治办办公室主任,负责综治办全面工作,兼任东水溪村驻村工作组组长;
李方金:综治办工作人员,协助综治办主任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3)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实施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4)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的日常监管。
2.成员及分工
李飞云:安监办主任,负责安监办全面工作,兼任洞头村党建指导员;
杨宗伟:安监助理,兼任王家坪村党建指导员;
王建勇:安监助理、武装干事。
(六)金融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
(1)面向农村广泛宣传金融政策知识和产品;(2)组织开展信用创建活动;(3)协助银行机构开展农户的信用评级;(4)协助上级金融主管部门开展担保授信;(5)协助上级金融主管部门抓好不良贷款清收;(6)指导行政村金融服务站的工作。
2.成员及分工
赵顺飞:专职副主任,负责金融办全面工作。
(七)社会保障服务站(含民政所)
1.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新型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新型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险工作;(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就业再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出;(3)协助县人社部门做好人事劳动维权和争议调解工作。
2.成员及分工
张春旺:社保站站长,负责社保站全面工作,兼任胡家溪村党建指导员;
石锋梅:社保专干,协助社保站站长工作。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
(1)负责农业、农机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服务工作;(2)统筹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系列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3)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与维护、防汛抗旱指导与服务、水资源保护与利用;(4)宣传贯彻国家动物防疫方针、政策和法规;(5)开展国家规定的动物强制免疫病种的常年免疫和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报告、控制、扑灭及动物(含水生动物)检疫工作;(6)协助县畜牧水产部门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渔政管理;(7)负责动物诊疗人员的业务指导、服务范围的划分、患事故的协助处理、从业资格的申报管理等工作;(8)承担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9)负责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和监管乡村财务管理,承担土地流转经营服务;(10)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2.成员及分工
陈 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兼任近岩溶村驻村工作组组长;
瞿章勇:工作人员;
刘永义:工作人员,兼任窝棚溪村党建指导员;
杨再文:工作人员。
(九)文化广播影视服务站
1.主要职责
(1)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2)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农民健身活动;(3)负责教育发展服务、科普宣传、广播影视管理服务等工作:(4)负责少数民族及民俗相关工作。
2.成员及分工
王世旺:站长,负责文广站全面工作、少数民族,兼任大岩头村党建指导员;
宋 健:文广专干,负责文化站日常工作、协助张春旺同志开展工作。
(十)林业工作站
1.主要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2)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3)制定本区域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各项林业生产计划,组织和指导农业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4)配合林业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调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5)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6)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及林业灾害的普查、预报、监测和防治工作;(7)负责本辖区征占用林地的申报、林地林木确权等工作;(8)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负责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9)推广林业科技,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工作。
2.成员及分工
姜自新:林业站站长,负责林业站全面工作,兼任乐怡溪村党建指导员;
宋晓辉:林业站副站长、产业办主任,负责产业办日常工作,兼任陈家溪村驻村工作组组长;
王 辉:林业站副站长,协助站长开展工作;
曲 莎:林管员;
杨光辉:林管员;
张开达:林管员;
张 琼:林管员。
(十一)村镇规划国土建设综合服务站、整洁办、交通管理站
1.主要职责
(1)承担村镇规划建设工作;(2)负责村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实施工作;(3)开展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申报工作;(4)协助县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农村用地、矿产资源开发和国土测绘标志的监督管理;(5)负责乡镇、村居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的报批;(6)协助县环保部门搞好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工作;(7)承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8)认真落实与所驻村“三无”车辆签订保证书;(9)与麻竹公路沿线主干道居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10)及时参加年中、年底所驻村交通和环境卫生检查;(11)管理好池坪至竹园公路交通整洁工作;(12)搞好镇、村公路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各项工作。
2.成员及分工
田树清:村镇规划国土建设综合服务站、公路管理站站长、整洁办主任,负责村镇规划国土建设综合服务站、公路管理站、整洁办全面工作,兼任浪潮村党建指导员;
陈 村:专干,负责国土所相关业务、危房改造和“赶集日”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任S313省道改线工程部工作人员;
杨锡成:专干,兼任S313省道改线工程部工作人员;
舒 兵:专干,兼任S313省道改线工程部工作人员;
(十二)民政所
1.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全镇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2)负责全镇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3)负责全镇城居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申报;(4)负责做好全镇优抚和老龄工作;(5)负责管理发放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物资;(6)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务的落实。
2.成员及分工
陈晓云:民政所所长,负责民政所全面工作;
袁 芬:民政专干,协助所长开展工作,兼任梓木坪村党建指导员。
(十三)产业办
1.主要职责
负责全镇产业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奖补等。
2.成员及分工
宋晓辉:产业办主任,负责产业办全面工作;
王志腾:技术指导员,兼任明溪口村驻村工作组组长;
粟贵华:技术指导员。
(十四)司法所
1.主要职责
(1)负责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2)人民调解工作;(3)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对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4)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5)协助计生办法制工作。
2.成员及分工
许家国:司法所所长,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
李严瑾:司法专干,协助所长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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