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沅陵镇201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精神,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通过调研论证并经镇党委政府班子审议通过,编制《2016年度沅陵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公布。
沅陵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6年8月20日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
承办单位 |
1 |
巩固发展全国文明卫生县城 长效管理工作 |
镇社区办 |
2 |
国有资产清查 |
镇国资办 镇财政所 |
3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
镇社保站 |
4 |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
镇统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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