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永仁
职务分工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分管政法、综治、稳定、信访工作。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联系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小康、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乡镇的基层党建工作。
简历介绍
刘永仁,男,汉族,湖南沅陵县人,1965年10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1985年7月至1987年12月在沅陵县太常村区农技站工作;
1987年12月至1992年8月在沅陵县五强溪库区管理局工作;
1992年8月至1994年4月任沅陵县舒溪口乡乡长助理;
1994年4月至1997年10月任沅陵县五强溪库区管理局开发安置科副科长、科长;
1997年10月至1998年9月任沅陵县五强溪库区管理局副局长兼开发安置科科长;
1998年9月至2001年8月任沅陵县五强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1998年6月至2000年6月参加湘潭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自考大专学习);
2001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沅陵县五强溪镇党委书记(期间:2001年9月至2003年12月参加湖南省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2004年12月至2007年3月任沅陵县副县级干部,五强溪镇党委书记;
2007年3月至2007年9月任沅陵县副县级干部,县卫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任沅陵县副县级干部,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0年7月至2012年10月任沅陵县副县级干部、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2012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中方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2016年8月至今任中共沅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