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水井】“非法集资”坑人没商量
“一些非法集资者打着高息的幌子骗取百姓,给百姓的利息好比‘拆东墙补西墙,借新钱还旧钱’,非法集资属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通过宣传,增强百姓自我保护意识,唤醒他们远离非法集资。”5月21日,在凉水井集镇宣讲现场,县金融改革办副主任强昌松道出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据了解,五月份是“打击非法集资进乡(镇)、进村组、进社区宣讲月”,该活动由县政府办、金改办、工商局、人民银行等单位牵头。当前,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影响,部分企业、房地产等集资商通常采用民间非法集资的方式保资金运转。因少许百姓法制观念淡薄,趋利思想存在,轻易相信一些“天下掉馅饼”的好事情。
活动中,村民男女老少纷纷前来咨询、了解熟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相关知识,让非法集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国务院第247号条例明文规定:所有民间非法集资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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