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简报第六期【2010】
湖南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出炉
这次测评历时近一个月,从今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由省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对全省2006届、2008届25个省级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开展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
按照要求,测评主要采取“入户调查”、“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三种方法进行。测评内容为: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互动、公益行为和今年中央、省文明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以及文明委及其办事机构建设等情况。
测评严格坚持“七个统一”要求:统一测评工作流程,统一测评考察方式、统一测评项目数量,统一测评地点类型、统一测评时间、统一测评评判标准、统一测评主体,切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测评的客观公正。
从这次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情况来看,全省25个被测评的省级文明城市总体情况较好。绝大多数市(县、区)委、政府十分重视文明创建,将该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有力措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文明创建成效明显,但是,也有少数城市(城区、县城)存在着文明委组织协调乏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缺位,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卫生意识和互助意识不强,学校周边网吧整治力度不到位等现象。
此次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采取百分制,成绩前15名的城市(城区、县城)为:浏阳市(81.6912分)、长沙县(81.2428分),平江县(81.2260分)、石门县(81.0850分)、沅陵县(81.0777分)、韶山市(79.7803分)、凤凰县(79.1899分)、华容县(77.5492分)、衡阳县(76.8761分)、湘潭县(76.4548分)、天元区(74.9698分)、石峰区(74.8379分)、望城县(74.0167分)、桂阳县(73.9848分)、宁乡县(72.1241分)。
◆工作通报◆
根据创建总体工作安排,县创建办从县执法局、沅陵镇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共9人分为三个督查组,于
一是干部职工素质进一步提高。大多数单位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全面普及《市民文明手册》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素质,通过“树岗位标兵,做文明表率”、文明知识培训和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服务态度改观,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经济局、县国税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对待外来人员热情服务,耐心回答,主动引路,表现出良好的素质。
二是加大对创建工作经费的投入。县委办、县审计局、县建设局、县检察院、县机关事务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等单位加大本单位创建投入,开展环境治理工程,改善办公环境,搞好美化亮化。同时大力开展和谐共建工作,投入数万元资金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长效管理机制得到建立。大多数单位持之以恒抓创建,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积极开展市民教育培训、倡导文明办公、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争创文明机关。如县机关事务局、县建设局、县工商局、县农机局、县电业公司、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委党校、县广播电视局、县环保局、县地税局、县公路局、县人防办、县计划生育局、县工业经济局、县体育局、县农业局、县妇幼保健院、县南方医院、县总工会,沅陵镇等。
但极少数单位领导不重视创建工作,处于应付状态,工作落实较差,主要表现在:专栏没有及时更换,资料收集不全,院落卫生较差,门前“三包”没有落实,创建活动开展少,如县经管局、县财保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检查发现,县新华书店、县工商联、县文化局等单位院落、楼道卫生差,县农行、怀运集团沅陵分公司等单位上班时间有人玩电脑游戏。
编辑:杨国胜 签发:陈章英
报: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政府副县长
发:城区各单位、沅陵镇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