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溪流生态系统破坏严重 | ||||
来信人: | 李波 | 来信日期: | 2018-07-05 | 信件编号: | 201807050223538203 |
信件内容 | 我是沅陵县筲箕湾人;因个人原因几年没回家,今年5月回家一段时间,看到地方上溪流生态破坏的非常严重,晚上吃完饭在家门前坐着8~9点就会看到很多电鱼的,在家呆了半个月碰到两次毒鱼,走到溪边很多小鱼苗都被毒死了,小时候的小溪里面的鱼资源非常丰富,徒手都能摸到鱼,现在小溪里仔细去看都看到鱼了,如果不做不管控,可能等90后这一辈的后代可能都不知道这条小溪曾经鱼资源丰富。很多鱼种门前这条小溪已经看不见了,(蛇花鱼、花鳅,刺鳅,甲鱼,吸鳅,三道鳞,螃蟹,虾)这些现在基本都看不见,在过几年可能联样子都不记得 ,希望政府领导对这条祖祖辈辈取水生活的这条小溪保护一下。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筲箕湾镇
处理时间:2018-07-17 处理状态:已转交 筲箕湾镇 处理, 限于 2018-07-31 之前处理并回复。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筲箕湾镇
处理时间:2018-07-17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发帖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获悉,筲箕湾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来信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现将有关回复如下: 自2017年我县环境治理“夏季攻势”以来,该镇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加大辖区内企业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要求企业停顿整改,并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执法,达不到环保要求不能开工生产;大力实施舒溪流域治理植被恢复工程,完成了大量植被恢复工作;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到辖区内舒溪流域和杨流域巡查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一有发现立即责令停止。同时按照行业管理和河长制的相关要求马上向县水利局汇报,并积极配合县水利局水政大队执法,严厉打击河道采砂非法行为,目前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基本杜绝。正是因为这些举措,使得舒溪流域的水质变得越来越好,鱼虾也开始多了起来。 但是近年来,一些人利用从市场上购买的蓄电池和逆变器组装成电捕鱼器,以及利用农药甲氰菊酯毒杀水域中鱼类的不法行为对水域中的鱼类及其他水生动物产生了很大的破坏作用,严重影响了渔业生态安全。 我镇党委、政府从《渔业法》颁布以来,不间断地宣传渔业法规,并依法打击查处了一些电毒炸鱼行为人;我们还先后与镇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开展了多次对打击电鱼、毒鱼和非法捕鱼行为,制订了打击非法捕鱼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工作,落实溪河群防群管措施,树立“电炸毒鱼坐牢”等宣传警示标语,在一定时间内起到了宣传教育作用,也收到了一些效果。 由于电捕鱼器的原器件购买和组装十分容易,农药甲氰菊酯属于高效广谱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广泛应用于果树、蔬菜等作物的虫螨防治,极易在市场上购买。行为人用电捕鱼器捕鱼或用甲氰菊酯毒鱼时,往往选择在夜间时段或偏僻的地方进行,加之渔政执法力量和调查手段有限,导致一些地方和水域的电毒鱼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查处。要杜绝电、毒鱼等破坏渔业生态环境的行为,需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需要加大普法力度,极大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明确农业服务中心落实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巡查,进一步加大管护力度,并且严厉依法打击电炸毒鱼行为。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在发现正在进行的电毒鱼行为时,立即拨打举报电话0745-4552001,以期能及时制止或抓获违法行为人。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筲箕湾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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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 单位名称 | 办理/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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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办 | 71/130 |
2 | 沅陵镇 | 22/35 |
3 | 公安局 | 9/13 |
4 | 民政局 | 11/13 |
5 | 住建局 | 8/12 |
6 | 教育局 | 3/12 |
7 | 人社局 | 9/11 |
8 | 筲箕湾镇 | 10/10 |
9 | 官庄镇 | 10/10 |
10 | 七甲坪镇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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