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县供销社用国有资产被做违法乱纪 | ||||
来信人: | 李昌利 | 来信日期: | 2018-07-04 | 信件编号: | 201807040854451465 |
信件内容 | ?????????????????????????????????? 关于县供销社用国有资产被做违法乱纪情况说明 尊敬的领导: 我们为土产公司退休员工,一直居住在土产公司大院(金阳光隔壁的小院子)因单位改制,大院住房都被卖为个人,这点无可争议。但作为坪场和单位二处仓库并没有处置,归县供销社进行管理。以前县供销社帮仓库出租给大量陪读人员居住、赌博场所(24小时院子停满外来车辆,人员复杂)、早餐店、饭店,居民不敢有意见。(都是退休老员工也不敢惹事) 但今年仓库又新增了夜市!小区坪场用于其放饭桌。晚上营业到2点,收拾完毕3点了,早餐店6点开门!!我们能安心睡觉只有3个小时!!!院子也才300多平方米啊!!10多年收的钱不知道用到哪!!其中利益在哪?政府不作为我们也不管,现在只要给我们安心睡觉的权利!! 我们居住小区内现在有:
县供销社管理人员扬言小区院子是为县供销社所有,我们不能停车,放东西,矛盾已在激化,多次发生口角争吵。政府一直在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结果就是县供销社步步紧逼!欺人太甚!实际操人员为县供销社财政供养人员张利伟。 这到是为什么?县供销社为了赚钱逼得我们一天只能休息3小时!!我们都是退休老人,本来人上了年纪睡眠浅!晚上院子喝酒喧哗声让我一直失眠!!!电线乱拉现象也怕发生火灾!!居住没有安全感。院内大大小小,老老弱弱生活规律全被打乱。 我们并不是想挡哪位领导的财路,我们只想有个休息的家,安享晚年!!!希望政府能给与我们最基础的保障。 今年5月县供销社还想私自改建扩建2处仓库,赶走7户陪读租户,争取更大的利益,幸好我们发现得早,及时联名34上报,县人民政府阻止其改建扩建行为。但7户陪读租户还是被赶走,当时看到老老小小拖家带口出去,我现在都觉得心情并不好。??? 在10多年与县供销社相处模式下,我们只求县供销社能保障我们在自己的家安心过好晚年。我们并不需要县供销社为我们老旧小区做出多大贡献,只求县供销社不要折磨我们这些70,80岁的老人了。并问下县供销社这几处国有用地现在到底是国家的,还是你们领导或工作人员个人私有?所以随意你们处置? 扰民一事我们和隔壁小区都已打电话报警,但警察说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内,打城管局晚上电话没人接。被县供销社造成的这样严重的连续扰民,我们实在也没办法了。(我们小区是个口字形老旧封闭小区,面积小、居家户多,晚上在最中间摆夜市,营业到凌晨3点,实在是欺人太甚!)附书面资料本小区30多户联名签字。希望人民政府为我们做主!!!图片上传不上去 ?????????????????????????????????????????? ?????土产公司大院全体居民 ?????????????????????????????????????????????????????????????????? ?2018年7月2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政府办
处理时间:2018-07-17 处理状态:已转交 商粮局 处理, 限于 2018-07-31 之前处理并回复。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商粮局
处理时间:2018-07-17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你好! 你举报的沅陵县供销社国有资产被人用来违法乱纪,沅陵县供销社获悉后马上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网友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7月6号下午该社召开整治专项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于夜市扰民坚决取缔,7月6日晚上已经停止经营夜市。责令承包经营户守法经营,并欢迎院内居民监督。 沅陵县供销社 2018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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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 单位名称 | 办理/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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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办 | 71/130 |
2 | 沅陵镇 | 22/35 |
3 | 公安局 | 9/13 |
4 | 民政局 | 11/13 |
5 | 住建局 | 8/12 |
6 | 教育局 | 3/12 |
7 | 人社局 | 9/11 |
8 | 筲箕湾镇 | 10/10 |
9 | 官庄镇 | 10/10 |
10 | 七甲坪镇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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