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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大病问题
来信人: 王正明 来信日期: 2018-06-26 信件编号: 201806261133169439
信件内容 为什么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不可以当大病医疗定点医院,别的县都可以,我们县人社局不作为吗?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人社局
处理时间:2018-07-03
处理状态:已转交 人社局 处理, 限于 2018-07-20 之前处理并回复。
答复内容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人社局
处理时间:2018-07-03
处理状态:处理完
答复内容
尊敬的发帖人: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我省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保障的文件内容:
    1、我省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保障范围:《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部分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湘卫合管发〔2015〕2号)规定,“下列24个病种(组)列入我省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保障范围:儿童先心病(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狭窄、主动脉缩窄、法洛氏四联症、完全性大动脉转位、完全性肺静脉异位引流、肺动脉闭锁、右室双出口、完全性房室隔缺损)、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分裂性感情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严重精神发育迟滞)、耐多药结核病、农村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抢救性治疗、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I型糖尿病、晚期血吸虫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尿道下裂、苯丙酮尿症、唇腭裂、甲状腺功能亢进。”
    2、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补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参合患者疾病诊断、年龄及主要治疗方法等须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条件。(2)在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院治疗的。(3)参合患者按规定治疗方法治疗所发生的当次住院医药费用或门诊治疗费用。当次住院医药费用是指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包括特殊规定靶向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4)在同一参合年度内,重大疾病住院患者同病种同治疗临床路径或诊疗方案的限享受一次本文件规定的补偿政策,再次住院或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新农合常规补偿政策进行补偿。
3、医院救治定点(1)省级重大疾病救治定点资质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评估确定。(2)市、县两级新农合管理部门可根据辖区内重大疾病救治实际,确认同级重大疾病救治主要治疗方法及救治定点医院,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关于“王正明”网友问题的答复: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属于市级医院,根据上述“市、县两级新农合管理部门可根据辖区内重大疾病救治实际,确认同级重大疾病救治主要治疗方法及救治定点医院,并报上一级管理部门备案”之规定,如果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出市级重大疾病救治定点资质申请,则应该由怀化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评估确定其是否为怀化市市级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但是当年县合管办没有接到怀化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怀化市市级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文件。同时,根据省厅文件,县合管办只能确认同级别的县级救治定点医院,不能向上确定怀化市市级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因此导致我县新农合24种重大疾病救治到县外就医时,只能到省卫生计生委确定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沅陵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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