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龙舟看台广场舞及胜利公园山歌扰民 | ||||
来信人: | 故事 | 来信日期: | 2018-06-18 | 信件编号: | 201806181037386786 |
信件内容 | 我住在胜利公园旁边的,天天只要是米落雨,清晨的广场舞声音好大,严重影响了我的睡眠,广场舞声音大得以至于到品龙那里都能感觉到,所以,请有关部门整顿一下,一是:让他们跳舞的莫那么早放音乐,声音放小点。二是胜利公园的山歌活动应该叫停,精神病医院到胜利公园旁边,山歌活动产生的噪音到古城路那上面都听得到,可以让他们唱,但是不能用话筒和音响。上次我们这边有人反映了这些事情,但是你们都妹解决,假如你们这次不迅速解决,将会会由此发生治安事件。请你们慎重考虑。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沅陵镇
处理时间:2018-06-20 处理状态:已转交 城管执法局 处理, 限于 2018-07-13 之前处理并回复。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城管执法局
处理时间:2018-06-20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发帖人;
你好! 6月18日您在“县长信箱”上反映的“龙舟看台广场舞及胜利公园山歌扰民”问题,沅陵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已获悉并对此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深入实地进行了专门的调查核实和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规范广场舞秩序,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做到文明健身,该局于今年5月份开始对广场、小区的广场舞集中地段进行现场监测,划定噪声超标分界线,增强健身人员公德意识,加强巡查和值守,完善管理机制,共同维护好社会公共秩序。并与城区广场舞发起人签订《沅陵县城区广场舞文明健身承诺书》。关于公园内唱山歌扰民现象,该局会积极配合公园管理部门管理规范合理。 沅陵发展人人有责。该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对不按规定进行广场舞经营者将依法对其经营物品进行暂扣,并取消其经营资格。欢迎广大市民对局工作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745-4236832。 沅陵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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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 单位名称 | 办理/来信 |
---|---|---|
1 | 政府办 | 71/130 |
2 | 沅陵镇 | 22/35 |
3 | 公安局 | 9/13 |
4 | 民政局 | 11/13 |
5 | 住建局 | 8/12 |
6 | 教育局 | 3/12 |
7 | 人社局 | 9/11 |
8 | 筲箕湾镇 | 10/10 |
9 | 官庄镇 | 10/10 |
10 | 七甲坪镇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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